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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 年“中国政府奖学金 — 地方政府配套项目”申请办法
2020-03-30

自主招生奖学金项目 Type B

南京中医药大学机构编码10315

 

 一、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且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3、同一学习时间未获得中国各类政府、机构或企业的奖学金;

4、学习成绩优良,申请研究生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专

业知识;

5、原则上要求申请人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对于中文授课课程

的申请者,需达到新汉语水平考试(HSK)5 级。近几年在中国大学用汉语授课获得毕业者、母语为中文者可免汉语水平考试成绩。

6、如入学时没达到规定汉语水平要求者可以先申请汉语补习一

年,提供奖学金。

7、其他申请条件,按照各类奖学金当年具体文件要求执行。


二、学制

 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制 3 年(不含汉语培训)


三、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免交学费及申请费;

2、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3、提供奖学金生活费(人民币):

硕士研究生:3000 元/月;博士研究生:3500 元/月;

4、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5、往返国际旅费及其他旅费由学生自理

注:奖学金标准以教育部当年实施的奖学金标准为准。


四、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CSC)“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进行网上填写和提交申请基本信息(我校机构编码为:10315)。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不予认可。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附件1:《中国政府奖学金网上申请填报指南》。


 五、申请材料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未经在线(网址: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填写申请表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有效护照扫描件。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本。

*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 http://www.campuschina.org,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项目不全、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检查医师和检查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国家汉办汉语水平考试( HSK )成绩单。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HSK 考试成绩单复印件(HS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为两年),原则上需要通过 HSK 五级(180 分)。若暂未取得也可先提交申请。母语为中文者可免除。

注: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因为个人材料不符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录取

南京中医药大学将在 2020年7-8 月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寄送奖学金获得者。


七、其他

1、原则上学生一旦接受此奖学金,将不得更改所选专业、院校

或学制时间。

2、奖学金获得者需按入学通知书的报到时间准时报到注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注册入学者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

3、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年度评审,未通过评审的,按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八、联系方式

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Email: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电话: 86-25-86798167

地址: 南京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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