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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2015-09-14

为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外国留学生来南京高校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南京市政府于2013年开始设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适用范围

本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外籍学生,或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外籍人士。

二、奖学金标准

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研究生2万元/学年,本科生1万元/学年。非学历教育外籍人士每半年一次性奖励5000元。

三、奖学金申请条件

1、持有外国国籍的公民,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表现良好,符合本校入学条件。

3、申请人就读本科生,应获得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申请人就读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申请人就读博士研究生,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已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拟到我校进修或接受六个月以上非学历教育的外籍人士。

5、学习态度端正,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成绩优良。

6、未享受其他中国政府性奖学金(如江苏省茉莉花奖学金)。

7、申请人如具有相应汉语水平,并能提供相关证明者(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可优先考虑。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申请材料

1、《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来校学习或研究计划。请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3、护照复印件。

备注:1、电子《申请表》为带有彩色照片的PDF文档,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

五、评奖程序:

(1)请有意申请者务必于2015年9月17日12:00之前提交申请表。

(2)学院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筛选、公示。

 

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科

                                                                                     2015年9月14日

 



附件一: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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