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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学生医疗管理规定
2013-12-30

   我校汉中校区和仙林校区均设有医疗保健中心,学生日常患病可以到校医院就诊,如需紧急救援,可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

自费生

   自费生生病可到学校医疗保健中心就诊,必要时经医疗保健中心介绍转入指定的正规医院治疗。自费生在学校购买团体综合保险,意外或住院,可按照保险条例进行赔付;未购买医疗保险的自费生,所有医疗费用自理。

2. 奖学金生

   全额奖学金生在学校医疗保健中心就诊时免交医疗费和药品费,需交挂号费。若去校外医院就医必须选择正规公立医院,且须经学校医疗保健中心同意,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奖学金生镶牙、配眼镜、人工流产、购买营养品等费用由本人自理。门诊药品用药量,原则上急性病三天剂量,慢性病不超过一周剂量。超过剂量不予报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药品需经医疗保健中心同意,方可使用。

   奖学金生报销医疗费需提供以下材料:转院用的转诊单,就诊的病历及交费收据。我国教育部为政府奖学金生办理了综合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按一定比例报销医疗费和药品费。如发生意外或生病需住院治疗,应该及时通知国际教育学院主管老师,以便处理保险理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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