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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2013-12-30

   国际学生宿舍是为在我校学习的国际学生提供住宿、生活的场所,为保证国际学生宿舍内全体人员的住宿安全,创造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费生

   学校为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生免费提供宿舍。新生入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即可安排住宿。住宿时间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系统中该生在校学习时间为准,学习时间以外的住宿费用应自行支付。

   公费生应遵循住宿区的各项管理规定,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宿舍及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行为举止文明。(具体守则参见自费生宿舍管理章节)

   公费生若有违反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学校有关部门有权制止并勒令改正,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取消其公费资格。

   二、自费生

   自费生住宿地点为仙林宿舍区E区和C区的部分宿舍楼。

   (一)入住、调换与退宿

   1.入住

   (1)凭本人有效证件,至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住宿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由学生管理办公室老师签字盖章后到仙林校区宿舍管理科(B13架空层)办理住宿手续。

   新生报到时,在交纳第一学年的住宿费的同时,必须交纳宿舍内家具、钥匙押金。学生凭交费收据和2张二寸照片到宿舍管理站登记注册,领取住宿卡和宿舍钥匙,按指定房号、床号入住。以后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必须及时交纳全学年的住宿费。

   (2)宿舍管理部门规定每间宿舍入住人数标准并满员安排,宿舍楼内暂时空置的宿舍、床位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入住学生必须按指定房号、床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出让、出租、占用。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占用宿舍,若有特殊原因不能与他人合住者,需将相关材料和书面申请提交至宿舍管理部门讨论决定。

   (3)所有学生在入住时必须办理家具等公共设施使用手续,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家具等公共设施确认表》中签字。调整宿舍或退宿时,由宿舍管理人员验收个人使用的单件家具和室内公用家具。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支付维修费用或按原价赔偿(公用家具无法确认当事人时由所在宿舍或大厅全体人员负责)。

   所有宿舍仅限学生本人居住,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留宿他人(包括本校、本楼的其他中、外籍学生)。

   2.调换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所住的宿舍一般不变更。如因个人学籍变动、延期毕业、教学科研需要等必须进行宿舍调整时,学生必须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宿舍调整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交学工处宿舍管理科审批。学校因为宿舍布局调整、宿舍维修等因素对宿舍进行调整时,学生必须积极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

   3.退宿

   (1) 学生毕业时,凭学校通知单到各宿管站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并将钥匙、住宿卡交还宿管站,由宿管人员验收房间和家具物品后退还钥匙押金。学生毕业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无条件离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宿舍,并及时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否则将按无主物品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自负。

  (2)因休学、见习、实习等其它原因需退出宿舍的,应当及时办理退宿手续,否则应按正常标准缴纳住宿费。

  (3)学生退宿时必须将房间清理妥当,搬离室内所有个人财物,并将所有宿舍钥匙交还宿管站管理员。按照学校规定,应当办理退宿手续而未办理,应当退出宿舍而未退出的,学校有关部门有权采取措施予以相应处置,所引起的损失由当事人本人自负。

   (二)收费说明

   长期学生住宿费按学年支付,中途退房者,可酌情退还部分住宿费(住宿时间不满半学年,按半学年收取住宿费;超过半学年不满一学年,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短期生需按申请的学习期限一次性支付住宿费。

   (三)住宿管理

    1.安全管理

   (1) 各宿舍管理站管理人员有权查验出入人员身份及其所携带进出宿管站的物品。

  (2)为了保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生宿舍管理站每天23:00(周五、六晚24:00)关门,次日6:00开门。所有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返回宿舍就寝。关门期间原则上禁止学生出入,如有意外情况需在此期间出入,必须联系宿管站值班人员,做好登记同意后方可出入。

  (3)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证件,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4)学生应当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应当自觉主动维护宿舍安全,有权及时劝阻、制止、报告有损宿舍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

   (5)为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学校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有权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应给予配合,不得以侵犯隐私为由加以阻挠。

   (6)学生应当熟悉宿管站内各种消防设施的安放位置、使用方法、逃生通道。同宿舍或相邻宿舍成员应当相互照应,发现异常情况或遇自然灾害、紧急事故时应当首先避险自救、互救,同时第一时间向宿舍管理人员或救险机构寻求帮助。

   (7)为安全用电需要,宿舍内禁止安装大功率电器,宿舍无人时应当关闭室内用电设备,管理人员巡查时发现未关闭的可以以切断电源的方式予以协助。

   2.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1)严格遵守《南京中医药学生宿舍家具等公共设施管理办法》。

   (2)宿舍区统一配置的各类设施、设备均为公共财产,应当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拆装、移动、改动,如有损坏应当及时向宿管站登记报修。如系人为损坏或遗失应当按合理分担责任的原则由责任人支付维修费或予以赔偿。

   (3)牢固树立节水节电、爱护水电设施的意识,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4)不得私自调换、加装宿舍门锁,私配或外借宿舍钥匙

   3.环境卫生及内务管理

   (1)宿舍集体生活应当自觉养成并维护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语言、行为方式、衣着应当得体,相互尊重各自的生活习惯,和睦相处。

   (2)宿舍内应每日保持整洁、卫生,定期卫生大扫除。宿舍内部卫生由宿舍成员负责,公共客厅和卫生间卫生由大厅全体住宿人员负责。

   (3)宿舍管理站的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由各宿舍管理站负责,住宿学生应当予以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4)宿舍区内卫生实行垃圾袋装化,必须将宿舍内垃圾袋投放至各宿舍楼下的垃圾桶里,由清洁工统一处理,禁止将垃圾、废物堆放在门口。废旧电池必须丢放在宿管站指定的地点。

   4.宿舍会客管理

(1)凡非本宿舍住宿的人员通称为访客。

   (2)访客必须遵守所有的宿舍管理规章制度。

   (3)宿舍会客时间一般为8:00~23:00,只限在各宿舍管理站接待室接待访客,非特殊情况,访客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4)凡访客进入宿舍区,必须进行详细登记。访客和被访人应当尊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对不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工作的,将报校保卫部门处理。

   5.行为管理

   国际学生须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宿舍区内严禁下列不当行为,一经发现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要求改正,视改正情况或情节轻重报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处置,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拒绝配合学校卫生、纪律及安全检查。

 饲养宠物。

 高空掷物。

 在楼道内外乱丢垃圾、乱泼污水。

 在楼道、墙壁乱涂乱画,张贴散发各种海报、传单等。

 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滋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以不当方式(铁钉、油漆、刀具、涂改液等)布置宿舍墙壁、家具。

 私自拆卸、改装、转移或损坏宿舍区的各项设施及用品

 私自安装大功率电器,私自使用违章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电冰箱、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热壶、电吹风、电热杯、电热毯、取暖器、电磁炉、电手焐、电熨斗、烘鞋器等)。

 违章用电或以不安全方式用电(以非正常方式接电、接拉床头灯、擅自更改电路及装置、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线电缆插头插座组件、接拉临时电源等)。

 将剩饭菜倒入下水道中造成堵塞。

 未经许可让访客逗留于宿舍区内。

 在宿舍区内公共场所、通道堆放私人物品,在阳台摆放花盘、椅子等易坠落物品。

 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私自配房门钥匙、调换门锁或将宿舍钥匙私借给他人。

 私自调换宿舍、床位,占用其他床位,或将床位转租、转借他人。

 违反门禁管理规定。

 在宿舍内烧烤等危险行为。

 在宿舍内从事生产、制造、实验等影响他人生活、安全的行为。

 违法行为。

 藏有法定违禁物品或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物品、细菌和病毒标本等)。

 赌博或藏有赌具。

 嫖娼、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酗酒闹事。

 从事各类宗教活动、迷信活动。

 有伤风化的行为。

 其他妨碍宿舍公共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住宿学生如违反住宿管理规定,拒不接受教育或屡教不改的,学校管理部门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且不予退还已经缴纳的住宿费用。

   (四)其他

   国际学生原则上应居住在学校宿舍内,若因见习、实习或情况特殊,学生选择在校外居住,须向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备,并于迁入后24小时内前往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之后持临时住宿登记单到学生管理办公室登记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所留联系方式必须畅通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到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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