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办公室: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法(修订)》和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我校试行自行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通知精神,经学院审定,拟认定下列同志符合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9至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5811079,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册.pdf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