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国际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本细则,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本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及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
2、本院成立面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不少于5人(具备硕导资格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配备秘书及工作人员4名,具体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复试时间及考场预安排
复试时间: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上午9:30-12:30
下午2:30-4:30
考场安排:国教中心 503 (面试室)
国教中心 508 (抽签准备室)
国教中心 510 (候考室)
备注:所有考生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三、考核内容
复试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每个考生20分钟,满分450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中英文自我介绍(3分钟,满分50分)
2、专业面试环节(12分钟,满分300分)
考生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组题并口答。
3、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满分100分)
考生与专家进行交流和回答专家提问。
四、复试工作流程
(一)复试小组秘书工作流程
(二)复试考官工作流程
五、复试后成绩核对录入工作
现场复试结束后当日内由研究生秘书及 1 名纪检人员进行成绩录入,另由 1 名纪检人员进行监督核验,成绩录入完毕交由分管院长审核签字。
六、一志愿复试录取
1、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听力成绩(满分50分)+面试成绩(满分450分)”总分排名,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其他说明
本《方案》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如有未尽事宜,以《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研究生院的最终解释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25-86798206
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