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
一、项目类别和申请渠道
(一)国别项目 (请选择Type A)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和机构等签订的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奖学金,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
申请人向所在国有关派遣部门提出申请。
(二) 自主招生项目 (请选择 Type B)
向中国院校提供的奖学金,申请人向承担此项目的中国院校提出申请,南京中医药大学编码10315。仅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资助类别、期限、院校及专业范围
(一)资助类别
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
(二)资助期限
包括中文补习(预科)和专业学习时间。中文补习(预科)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专业学习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
详情请登录http://www.campuschina.org查阅院校和专业介绍。
三、资助内容和标准
(一)资助内容
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二)资助标准
1.免学费;
2.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补贴;
3.生活费: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
800元人民币/人/年
400元人民币/人(学习期限少于6个月的)
四、申请条件
(一)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普通进修生入学时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语言要求
1.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学士学位者及普通进修生(汉语言专业除外),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2.申请以外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应达到所申请院校在外语语言能力方面的入学要求。
(四)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所申请院校在学术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流程
1.申请人通过“留学中国”网站或其他途径查阅中国院校及相关专业信息,确定申请项目和申请院校及专业;
2.申请人联系中国院校获取相关录取材料;
3.申请人联系相关申请受理机构获得推荐资格;
4.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5.申请受理机构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推荐人选名单及申请材料;
6.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院校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和学术审核,确定录取人选;
7.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申请受理机构录取结果,由申请受理机构通知申请人。
六、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
2.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3年3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提交申请前办理护照的申请人,经受理机构允许后,可提交包含本人“英文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等信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录取材料。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普通、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应提供申请院校出具的录取材料,可包括录取通知书、预录取通知书或导师邀请函等(录取材料将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优先录取的文件之一);
7.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应提供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
10.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1.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
详情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址https://cis.chinese.cn/Account/Proceduresfor
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cis.chinese.cn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 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4.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5.年龄为 16-35 周岁(统一以 2022 年 9 月 1 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 45 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 过 25 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一学年研修生
2022 年 9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 11 个月。不录取享受过同类奖学金的申请者。 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10 分, 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2.一学期研修生
2022 年 9 月、2023 年 3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 5 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 签证者。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 (三级)180 分,具有 HSKK 成绩;中医、太极文化方向, 具有 HSK 成绩,同时提供 HSKK 成绩者优先。
3.四周研修生
2022 年 7 月或 12 月入学,资助期限为 4 周。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 签证者。 汉语研修、中医、太极文化、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等方向,具有HSK成绩。可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 10-15 人。
4.奖学金线上项目
1) 一学年汉语研修线上项目:每年 9 月或 3 月入学。一般汉语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 HSK(三级)180 分,提供 HSKK成绩者优先。
2)一学期汉语研修线上项目:每年 9 月或 3 月入学。一般需具有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对级别和成绩不作具体要求)。
3)专项线上研修项目: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办法,请咨询相关接收院校。
三、办理流程
2022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cis. chinese.cn)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登录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 7月入学(4周奖学金):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2. 9月入学(1年或者1学期奖学金):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3. 12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4. 2023年3月入学(1学期奖学金):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 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申请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4.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奖学金线上项目仅资助学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 2500 元人民币/月;
南京市政府奖学金
该奖学金由南京市政府于2013年设立,旨在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外国留学生到南京高校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
一、申请类别:非学位学生(一年制汉语学生)、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生;
二、申请要求:
1.身心健康、对中国友好的非中国公民;
2.年龄不超过28岁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博士生不超过40岁。
3.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可以提供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相关证明。
4.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情况良好。(具体测评方法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台港澳教育中心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第二条第1项)
5.未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奖学金的学生。
三、奖励标准:
该奖学金不包括学费、生活费或住宿费;它只提供每月津贴。硕士和博士生每年可获得2万元,本科生每年可获得1万元,一年制学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
四、需要材料:
1. 《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本。
3.学习成绩单。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本。
4.来宁学习或研究计划。请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拟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毕业院校两名教授或副教授出具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申请人如具有相应汉语水平,须提交如HSK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7.护照复印件。
8.健康证明。
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不予退回。
五、申请方式
请于每年9月初(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向国际教育学院学生服务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格下载链接http://iec.njucm.edu.cn/detail/503.html)。